台湾前陆军第6军团中将指挥官程士瑜,被控教唆部属制作不实签呈诈取公款贪污,台湾“最高法院”今天驳回被告上诉,程士瑜遭判刑16年6个月、褫夺公权6年定谳。
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法院判决书指出,程士瑜自2006年11月上海到南平专线起,接任陆军6军团指挥官,并利用指挥官职务之便,指示下属以采购水果礼盒、花瓶和盆裁等不实单据、文书,诈取行政事务费达130余万元(新台币,下同)。
军事检察官起诉时,对程士瑜求刑16年;但台军高等军事法院一审时,认为程士瑜不反躬自省,还将个人犯行推诿为社会对其不公,毫无悔意,检方求刑犹嫌过轻,判刑他16年6个月,并追缴不法所得130余万元。
全案经台湾“最高法院”2度发回台军最高军事法院更审,军事法官认为程上海到三明专线士瑜身为高阶将领,深受栽培,理应为部属表率,竟利用职务、权势,要求所属配合其贪赃枉法,严重影响台军形象,仍维16年6月刑度,并须追缴不法所得。
台湾“最高法院”今天驳回程士瑜的上诉,全案定谳。程士瑜获判16年6个月、褫夺公权6年,并应缴还不法所得至陆军第6军团指挥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