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到福州物流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就在魏桥集团下属的发电厂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,同国家电网之间也是嫌隙日生。在同国家电网的多次交锋中,两者的冲突更是由“文斗”演变为“武斗”。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,双方最大规模的一次冲突发生在2009年,地点在山东省惠民县李庄。冲突焦点就是魏桥集团欲将自己的电输往惠民县,而国家电网以维护输电线路安全为由进行阻拦。当时共有近1000人参与这次武斗,该事件被当地人称为“李庄聚众”。魏桥集团最终取得了胜利,这也使得魏桥模式在山东发展壮大。其实不单是作为民营企业的魏桥集团同电网冲突加剧,地方电力企业同国家电网的冲突也不时上演。http://www.fuzhouwl.cn/news/sxdfghjh.htm
发改委价格司一位负责人就此表态称:“对于当地老百姓来讲,当然希望自己用的电越便宜越好。毫无疑问,企业自备电厂的电用起来肯定便宜很多,但这不符合电力法,安全、环保方面也有问题。”我国电力法第25条规定,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,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。这就意味着魏桥创业集团可以发电供自己使用,但如果电力富余就应当卖给国家的电网公司,而不能擅自对外销售。
但王书生认为,其实早在魏桥电之前,国家电监会着力推动的大用户直供电模式(即由发电企业同用电大户直接就用电量和电价进行谈判,电网只收取输配电费用)已经对电力法第25条有所突破。上海到福州物流“当现行实践屡屡对既有法规造成突破时,就该考虑既有法规的适应性了。”在王书生看来,已经颁布17年的电力法已难担当规范现行电力市场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大任,“是时候对电力法和一些法规进行调整和修订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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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4月25日,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(以下简称陕地电)和国家电网陕西省分公司之间发生武斗。这已是4年来双方发生的第二次激烈冲突。在专家的眼中,这些纠结于电网的冲突本身就意味着对现行制度的冲击。上海到福州物流“其实无论是陕西地电和国电之间的冲突,还是魏桥电同国电之间的矛盾,都是对电力法确立的电力专营制度的突破。”华北电力大学电力法副教授王书生对法治周末记者说。不同于学者的认可,从官方的公开表态来看,“魏桥模式”并未得到肯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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